中国航天搭载物品巡展回顾中国航天历史,展示中国航天成就;展现中国航天引为骄傲的英雄业绩,弘扬航天精神,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激发爱国主义热情;展示我国航天事业成就和综合国力,普及航天知识进行国防教育,激发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清晰、直观、形象地展示航天与高科技产业化的关联;展示和交流我国航天技术在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应用成果,引导企业界与中国航天互动,促进航天技术应用与推广;为了树立中国航天搭载物品巡展良好形象,宣传好中国航天搭载物品巡展、做好中国航天搭载物品巡展的各项筹备工作,本组委会(即中国航天搭载物品巡展组委会)拟在全国范围内进行
中国航天搭载物品巡展主题曲设计方案征集活动。现将征集活动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目的
待征集的主题曲将是中国航天搭载物品巡展的“音乐符号”,它将是中国航天搭载物品巡展与音乐艺术的完美结合,从而有利于树立中国航天搭载物品巡展的良好形象,体现和传递举办中国航天搭载物品巡展的意义和理念,宣传中国航空航天事业的伟大成就,使
中国航天搭载物品巡展具有更强烈的震撼力。
二、征集时间
2007年4月1日至2007年7月31日
三、设计要求
A.参选作品的所有内容均属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未曾以任何方式公开演出,也不属于公开作品;
B.体现“壮国威、振民心、兴中华”的主题;
C.歌曲的语言、风格、形式不限,但应旋律优美、歌词含义丰富。
D.参选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
歌曲作品征集的参加者应同时将
(a)参选作品的音响资料一份(MP3格式);
(b)参选作品的歌谱一份,(歌谱是指曲谱与歌词的组合其中:曲谱应以简谱或者五线谱形式提供;歌词应填写在相应音符的下方,不限语言类别)。
(c) 按照本办法的要求签署的《参选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
(d) 所有参加者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四、主题曲的创作声明
1. 主题曲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2. 主题曲应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作品;
3. 主题曲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
4. 主题曲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威胁国家间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五、征集范围
航空航天爱好者、关心支持航空航天事业的音乐制作公司、文化传播公司、设计公司(单 位)、大中专院校及其他爱好音乐制作的个人均可参加。
六、投稿方式
凡参加征集评选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可将应征作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到指定邮箱liangfei_314@163.com,附带歌词和歌谱、作品介绍、作者简历及联系方式、签署过的著作权转让承诺函,凡参加者均视为同意剧组将其作品进行展示及使用,活动解释权
中国航天搭载物品巡展组委会。
或寄至以下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5号楼1902室 邮 编:100022
联 系 人:梁小姐
电 话:010-58695845/46 传 真:010-58694389
邮寄稿件的截止日期以寄发当地邮戳为准,请在信封上方注明“中国航天搭载物品巡展主题曲征集活动设计稿”字样。
七、评审方法
1.本次中国航天搭载物品巡展主题曲征集活动将组织资深音乐人,著名歌手,观众代表组成评委会对参选作曲方案进行统一评定,评委会对主题曲方案经充分讨论比较后进行投票,按票数高低评出采用作品、入围作品。
2.最终结果将通过中国航天搭载物品巡展的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和中国航天搭载物品巡展官方网站公布。 八、奖励办法 为了激励作者对中国航天搭载物品巡展的参与和支持,本次主题曲征集活动特设以下奖项: 1.采用奖1名,奖励作者10000元人民币,颁发获奖证书
2.入围奖4名,每名奖励作者1000元人民币,颁发荣誉证书
3.所有单位或个人所获奖励金额的税金和在参赛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4.所有被评为中国航天搭载物品巡展主题曲的5名入围作品除作品署名权归作者所有外,其余著作权归中国航天搭载物品巡展组委会所有。中国航天搭载物品巡展组委会有权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除奖金外,无需付给作者任何费用。
九、特别说明: 中国航天搭载物品巡展组委会将保留本次中国航天搭载物品巡展主题曲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中国航天搭载物品巡展组委会
2007年1月30日